潇湘晨报4月7日报道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森林公安民警从男子朱某处查获一只国家“三有”动物貉,并于4月6日将其放生。
4月1日10时许,宜章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玉溪镇107国道清水村路段,查获一名出售野生动物的男子朱某。民警发现蜷缩在笼子里的动物,外形酷似狐狸,身形肥胖短粗,背毛呈棕黄色,既像狐狸,又像野狗,为查明情况,民警将朱某依法带回进行询问。经查实,2015年3月底,江西省丰城市藤坊镇人朱某从广州市太平镇买了1只野生动物来到湖南省宜章县进行销售,不料刚刚销售就被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
经鉴定,朱某销售的动物为貉(俗称“狗狸”、“狸猫”),已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有”动物。(通讯员 邓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