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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男子疑前妻唆使女儿不认爹 竟放火烧屋
红网
 
04-03 14:17

红网攸县4月2日讯 怀疑前妻离间自己与女儿的关系,一时冲动竟放火烧了前妻居住的房屋。2015年4月2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1年,刘某因感情不和与前妻离婚,女儿随前妻生活。虽已离婚,但刘某对女儿仍十分关心爱护。2004年,刘某主动在开学前到女儿所在中学给女儿交学费,谁知被校方告知查不到女儿的名字,后来才得知前妻私自给原本随自己姓的女儿改了姓氏,刘某对此很是不满。2015年1月份,刘某得知女儿快要结婚,作为父亲,刘某提议要给女儿10万元作嫁妆,当时女儿很乐意,可是过几天刘某和女儿联系时,女儿的态度却变得冷冷的,再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就怎么也联系不上女儿了。刘某怀疑是前妻从中离间自己与女儿的关系,心中的怒火一下子被点燃了,决定“把事情闹大”来报复前妻。

2015年3月2日上午7点左右,刘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斧头、打火机和汽油来到前妻家。当时屋里没人,刘某用斧头将大门砍破后进入房屋,将携带的汽油洒满整栋房屋后用打火机点燃,顿时整栋房屋大火肆虐。

当地群众见状,急忙拨打了110,刘某被迅速赶至现场的民警抓获,大火也被随后赶来的消防队员及时控制。刘某归案后对自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经初步鉴定,刘某的行为共造成被害人损失高达十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因爱生恨的事例很多,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祸,不仅害了他人,更害了自己。(通讯员 王牧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