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上工作人员写下的收据。
扬子晚报讯 2月21日下午4点多,来自溧阳的彭先生一家在高淳亲戚家吃饭后驾车返回。可是车辆还没开出高淳,就和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彭先生车中两人受伤,其中一名是他两岁的侄儿。随后,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高淳医院,因为伤势较重,高淳医院建议将伤者转院至南京。随后,一辆车牌为苏AUE139的救护车从南京赶到高淳,将伤者送至军区总院。随后,救护车要求彭先生的亲属支付3600元费用。彭先生亲属告诉记者,这辆120救护车收费实在太高了,他们希望能弄个明白。
事件回放 车祸中严重受伤,找救护车转院
彭先生的亲属周先生说:“到了医院后,医生发现彭先生头部受伤,浑身多处骨折,伤势很重就要求转院。”周先生称,由于当地医院救护车上氧气不够,又一时间调不到救护车,彭先生面临着无法转院的情况。多耽误一分钟,对于彭先生的生命就危险一点。此时,事故另一方一名男子表示愿意帮忙。周先生称,后来,这名男子的爱人打了一个电话,并表示联系上了救护车,救护车是从南京出发的。
当晚11点多,救护车抵达高淳医院,并将彭先生及伤者送往医院,周先生也陪同去了。周先生称,救护车里的工作人员一共四人,两男两女。周先生和医生及周围亲属商议后,决定送到军区总院。当彭先生被送到医院后,车上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周先生,此次费用一共为3600元。周先生表示,听到这个数字后,他吓了一跳,没想到价格这么高。周先生当时身上钱并未带足,还向周围几个亲属借钱,最后付清了3600元。
临走时,周先生多了个心眼,他要求对方开一张发票。可是拿到发票时,周先生感觉不对了,因为他实付了3600元,发票里的金额却是1600元。对此,周先生当场要求车内的工作人员给个说法,可是对方并未直接回应。在家属的要求下,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又写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救护车费用总计3600元。
急救中心回应 如为乱收费一定制止
1日下午,记者来到南京市急救中心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表示,按照车牌照显示,这辆车是属于江宁区应天医院的一辆救护车。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救护车收费都有严格的规定,按收费标准,运送病人转院等情况,按往返每公里2.5元收费,派医生随车诊护的,按全程收费的15%收取,另外过桥过路费由患者自付,还有担架费、等候费等费用。据了解,南京市急救中心负责调度全市的急救车辆,同时对急救车规范运行予以监督,但应天医院的急救车所有权不归急救中心。至于收费过高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这要找当时出诊的工作人员才能知道。
记者又来到江宁区应天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这辆车确实是医院的正规救护车。但病人家属反映的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需要时间调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其中未开具发票的2000元可能是呼吸机使用费,不过此说法并未得到院方肯定。南京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家属认为收费不合理,可以向急救中心投诉,他们将予以调查。
记者调查
南京救护车收费并不高 沿用17年前制定标准
遇上突发性极重病人需要出动救护车救援,但是救护车的收费标准不少人并不熟悉,甚至一些病人家属还因此从中犯嘀咕:是不是钱多收了。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价格主管部门,发现救护车收费并不高,标准是17年前制定的,“天价”救护车事件只是个例。
南京市物价局对救护车相关收费标准为:救护车出车5公里之内,收费基价是20元,超过5公里,每公里收费2.5元,监护型救护车每超过1公里收费4元。因救护病人需要救护车等候的,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的,每半小时收取10元。这个标准实际上早在1998年的时候就开始实行了。只接送病人出院、转院,或者转送病人到外地的用车都属于非救护用车,这个收费标准是按每公里2.5元的往返来收费的,另外,特殊情况包车的,8小时以内包车费是400元,超过了8小时,每小时加收30元。
物价部门表示,有些家属不放心搭乘救护车来陪护病人,如果搭乘超过三人的要收取搭乘费,从第四个人开始算起,按每人要收市区3元,郊区收5元这样一个标准来进行的。随车诊护费方面,正常的救护诊护费每次按市区内10元、郊区15元来收取,而非救护用车需要派医生随车诊护的,按全程收费的15%来收取,另外监护型救护车即随车配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的,诊护费每次按20元收取。(记者 季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