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市买奶粉索要发票被加收1元 海口一超市:要发票就按原价销售
“我到超市买奶粉,标价一袋37元,索要发票竟然被要求加收1元。”海口市民商先生反映,他路过海甸三西路每天惠超市如意店时,买了一袋37元的冲泡奶粉及一些杂物,但索要发票时被收银员要求加收1元钱,他觉得这个钱收得没有道理。纳税服务热线12366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工作人员查实后会对该超市进行处理。
商先生家住秀英区,10月14日到海甸岛办事,路过海甸三西路每天惠超市如意店时,就进去逛了逛,顺便买了一袋冲泡饮用的奶粉和一些杂物共计60余元,其中奶粉的价格为37元。付账时,商先生要求超市开具发票,但收银员却表示如果要求开发票,奶粉需要加收1元。“货架上的标价是37元,现在却要收我38元,这不是蒙人吗?”商先生说,他并非计较1元钱,但奶粉明码标价,就应该按标示的价格出售,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开发票是免费的。商先生表示不满,收银员却称是超市的规定。
昨日(10月16号)上午,记者来到该超市。收银人员说,开具发票是免费的,不过超市规定奶粉类产品,如果顾客不要发票就可以优惠1元至2元,如果顾客索要发票则按原价出售,不能享受优惠。但这项规定仅适用于奶粉类产品。“顾客付账时,我们都会解释清楚。”收银人员称。记者拨打纳税服务电话12366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超市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涉嫌逃税,当事消费者可拨打12366投诉,受理后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可责令商家整改,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