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在经济全球化面临新趋势,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背景下,《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近日印发。面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更高要求,这份文件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和方向?
方向一:整合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我国关境内,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1990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设立,标志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我国的起步。
此后,为适应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我国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0多个,分布在全国29个省份。这些区域政策功能略有差异,但普遍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面临制约其发展的诸多问题,亟待整合优化。
根据方案,此次整合的内容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类型、功能、政策以及管理。一方面,统筹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加快存量整合;另一方面,切实落实好准入、退出机制,坚持按需设立,适度控制增量。
业内指出,通过未来一两年的加速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其保税功能、政策优惠以及监管模式也将逐步统一,这样做的意义不仅是表面名称的规范化,更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方向二:创新
过去的20多年间,尽管名称和功能略有差异,但各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均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中、拉动外贸出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不少区内企业开始面临成本上升、利润下滑、外需不稳的困境,一些区域过于依靠要素驱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
曾经在外贸总额中占据“半壁江山”的加工贸易近年来不断下滑印证了这种新情况。今年前7个月,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同比下降9.3%,跌幅超过外贸整体,在外贸总值中的占比也回落至30.9%。
对此,专家表示,需要通过观念转变、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着力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贸易、功能、监管的优化,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结构优化、管理高效、贸易多元、功能多样方向发展。
此次方案明确“创新制度”是四大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借鉴自贸试验区创新制度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激发企业活力。具体而言,探索实现相关管理部门“三互”,加快推广“单一窗口”试点经验等一系列市场关注度颇高的监管制度创新,都被列入了方案的近期目标(2015—2016年)之中。
方向三:升级
从鼓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入区发展,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到促进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多元化业务,支持区内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再到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的境内外维修、再制造业务,电子商务,融资租赁以及期货保税交割等采取支持态度……
此次出台的方案,对下一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产业结构、业务形态、贸易方式以及监管服务如何进一步优化升级做出了全面部署。
方案明确了“拓展功能”的重点任务,提出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基础上,促进区内产业向研发、物流、销售、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发展,提升附加值,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小杠杆撬动大效益,是外贸中的‘大个子’。”海关总署署长于广州此前表示,加快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将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棵“大树”剪枝裁叶、施肥浇水,为其更加茁壮成长注入新的养分和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