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渐成食药违法主渠道
安徽法制报
 
10-12 15:27

近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万多起、制售假药犯罪案件3.7万多起,其中与互联网相关的违法犯罪约占50%。

打击互联网食药违法犯罪迫在眉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晓敏透露了一组数据:据统计,从2009年至今,网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高增长趋势,其中药品类案件增加了3倍多,食品类案件增加了11倍。

今年6月底,在北京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上,“互联网时代食药犯罪的法治化应对”成为论坛主题,相关部门、互联网企业有关负责人、法律专家和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度交流。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今世界已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如何科学有效地治理食药安全犯罪,提高互联网时代食药犯罪法治化应对的能力和水平,是公安司法机关和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专家介绍,互联网已日渐成为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主渠道,互联网食药犯罪呈高增长趋势。尽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网上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呈现出跨区域性、犯罪链条长,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危害面广、社会影响大等突出特点,预防和打击难度越来越大。

资深律师程军认为:“网售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难,虽然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打击网售食药犯罪的专项行动,新修订的于10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也增加了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内容,但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了对此类犯罪打击成果并不显著,犯罪活动依旧猖獗,遭受损失的消费者维权难等。”

一些司法界人士坦言,由于网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地域广、扩散性和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及法规尚不健全、刑事司法证据标准较高等原因,导致此类违法犯罪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影响了行政和司法机关对犯罪的查办力度和打击效果。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关于主观明知、犯罪数额、鉴定规范和案件管辖等突出问题亟需研究和探索。部分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呼吁将被害人所在地作为网络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发生地,以便从源头上打击和惩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遏制犯罪行为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