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改
新华网
 
09-25 09:19

“这是继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后的首份配套文件,也是目前社会资本最为关注的一份文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混改的核心即为‘放权’与‘退出’,本次混改方案的关键是首次明确了‘负面清单’,非禁止皆可为,将为民资提供更大市场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圈定了七大混改试点领域,即“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改试点示范”。

多数实现股权多元化

市场化无疑是本轮混改的核心。《意见》明确,在分类基础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将进一步放宽,绝大部分国企实现股权多元化。国资不再要求“一股独大”,可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同时允许将部分国资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很多原本门槛较高的行业将逐步向非国有资本敞开,这是一个信号。”李锦表示,通过混合所有制,可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发挥其影响力,促进我国实体经济良性发展。

多省份地市公布国企改革方案

深圳国企改革勇当排头兵 证券化率突破50%

深圳市政府提出,要继续当好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先锋,力争实现“五个突破”:一是在创新国资监管运营体制上取得新突破,创新完善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为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2个平台辅助履职、N家产业集团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的“2+N”国资监管运营新体制;二是在优化产业布局上取得新突破,推动85%的国有资本集聚到“一体两翼”国资特色产业体系;三是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取得新突破,全系统混合所有制比例由目前的75%提高到85%左右;四是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取得新突破,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探索建立健全专职董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五是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上取得新突破,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优势集团。

四部委联手“治市”提速国企改革

8月31日晚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更加市场化的手段将有望改善A股市场环境,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也将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

面前还有几道坎

如何避免国资民资“恐婚”?

“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这是《指导意见》对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的思路。在此次《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就公开表示: “如果要混合,一定是私营企业控股,或者至少要相对控股。”王健林认为,搞混改,如果让国企控股,等于是拿自己的钱帮国企。

这不是王健林一人的想法,在莫干山会议上,有些嘉宾也谈到民营资本进入国企,最现实的问题是究竟能占股多少,能不能有话语权。

需找到利益群体公约数

只有找到了不同利益群体的公约数,才有可能把国企改革更好地推进。换句话说,谁也别想占到谁的便宜。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担忧背负贱卖国有资产的罪名;民营资本的拥有者,也怕碰上了弹簧门。从相互戒备到合作共赢,需要有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确保混改成为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过程,而不是现有蛋糕的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