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国企领导不合理高收入要调整
京华时报
 
09-16 09:00

昨天,国新办就《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五部委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指导意见》相关情况。在备受关注的国企领导人薪酬方面,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对国企领导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人社部

调整国企领导不合理高收入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吹风会上强调,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主要包括三方面改革任务:

一是坚持分类管理,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对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二是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其基本年薪根据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无论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都要在综合考虑有关群体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会后,张义珍表示,国企薪酬改革并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针对相关问题已有一个全面方案。

财政部

投资运营公司将成“隔离带”

据了解,《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称,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若干个部门组成,财政部在这当中主要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改革完善方面的内容。这样的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模式,改成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真正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界面”和“隔离带”,未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平台,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往下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许宏才还称,《指导意见》发布后,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地方政府也会参照中央的做法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

国资委

让国企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介绍,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指导意见》的一条主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张喜武称,《指导意见》通篇体现这一改革取向,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等。

张喜武表示,这也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府公共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享有经营自主权,对直接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发改委

混改要注意区分类型

据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作出了十分明确的部署,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其间特别是要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连维良还特别强调,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型。首先要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合混合”的国有企业。二是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级。在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

规定的特定领域,要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在子公司层面,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具体到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连维良称要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而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工信部

国企要成为经济增长稳定器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吹风会上表示,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实现转型升级的主要承载。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对国有企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据辛国斌介绍,国有企业应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加快走出去步伐;运用新技

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努力实现提质增效;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加快形成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着力成为经济增长稳定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已定项目要抓紧开工,储备项目要超前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既要拉动当前增长,又要促进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将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指导意见》指出,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指导意见》还明确,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对于这一做法,许宏才也进行了解释。据他介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有一部分视同缴费形成的资金缺口,不符合社保精算平衡的原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在此之前企业和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交费,这些职工进入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作为视同交过费来对待的。“视同缴费”,就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窟窿”)。如果简单地通过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的方式解决,实际上是将这部分负债转移给下一代人,并不公平。将部分国有资本权益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和缓解未来养老金缴费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