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烟花爆竹企业复工在即 6种情况不能复工
湖南日报
 
09-02 14:57

湖南日报8月31日讯(记者 奉永成)今天,记者从省安监局获知, 我省高温天气即将结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陆续复工生产。8月26日,省安监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严把复工生产安全关,不达标准,不予通过复产验收。

依据《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存在以下6种情况的烟花爆竹企业不能复工生产。一、证照不齐全,存在多个生产工区,各工区未实行生产管理“五统一”的;二、防静电、防爆、防火、防雷等安全设施不完备或不达标的;三、“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满足生产安全需要的;四、未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危险工序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的;五、存在安全条件或安全管理缺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六、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复工生产的。

省安监局要求,企业要对照复产条件进行自查自改,监管部门要组织安监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市州安监局要对复核验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全面掌握辖区企业复产情况,按不少于15家的数量组织抽查,确保复产验收标准不降低。省安监局将在9月至10月,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暗访督查和交叉检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企业防静电情况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