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了第三周通报,总计通报了1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通于9月6日,开设的“每周通报”栏目随后发布了两次每周通报。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显示,在1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礼金三项问题数量最多,三者合计达到55起,占比为47%。
19起违规使用公车23人被问责
通报显示: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原副总经理韩飞,其在2014年4月因该公司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受到免职处理。但其被免职后,不思悔改,不收敛、不收手,仍长期占用公司车辆达一年多时间。
2015年9月12日,韩飞违规驾驶该车,用于个人观看表演及用餐。天津国际工程建设咨询公司给予韩飞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处级正职降为科级正职,责令其补交免职后个人使用公车费用。
其后,韩飞所在的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党委书记焦海滨及党委副书记、经理陈国兴因此被追究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使用公车的不仅有国企人员,党政官员更多。
例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此次通报的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柳友贵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8月29日,柳友贵安排县安监局公车送其一家三口前往上海办理私事,并将在此期间发生的包括住宿、餐饮、车辆燃油和过路过桥费等费用约3000元全部在县安监局报销。案发后,柳友贵主动退缴了全部费用。近日,芜湖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柳友贵党内警告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显示,在1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涉及违规使用公车情况最多,总计有19例,其中13起明确为官员违规使用公车。
违规发放津补贴最高82万元
统计显示,数量排在第二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通报中总计有18起涉及此问题。
涉案金额最多的是,贵州省贵安新区原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此次通报称,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时任贵安新区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夏明枢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决定以值班费、加班费、年终绩效奖等名义向本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82万余元。
原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冯五一和原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胡航多次参加会议,其中,冯五一违规审核签字发放津补贴29万余元,胡航违规审核签字发放津补贴25万余元。
贵安新区纪工委给予夏明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五一、胡航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范围广泛,不但有国企、事业单位,而且有政府机关,还有基层自治组织。
例如,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文化局调研员、时任武汉市青山区残联理事长的姚健违规发放生活补贴、工作补贴、值班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榕木村党支部书记马荣科、村委会主任黎振余,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取礼金婚宴最多开93桌
通报称,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大王镇大王东村党支部书记姚亚岗,2014年11月为其子操办婚宴93桌,收受礼金2.3万元。大王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礼金。
统计显示,在所有通报中,总计18起涉及违规收受礼金,其中多为举办各种宴请所致。
例如,2015年8月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热电公司外网维修段段长段明柱为其子操办“学子宴”33桌,邀请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1.8万元。段明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5月6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园林委工会主席杨海河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取27名管理对象礼金。宝坻区纪委给予杨海河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已全部退回。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玉华,借为女儿举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受镇、村干部所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回。
统计显示,以各种名义通过宴请收受礼金的案例达到12起,占全部违规收受礼金案例总数的三分之二。
数据显示,在18起涉及违规收受礼金案例中,总计40人被问责。
问责最多的是贵州省桐梓县卫计局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总计20人被问责。
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桐梓县卫计局22名党员干部收受茅石等乡镇在春节、中秋、工作检查等期间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8.14万元。
遵义市纪委给予桐梓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杜隆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桐梓县政府党组成员(原计生局局长)毕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桐梓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茅石镇4名责任人、县卫计局14人党纪政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10起公款旅游案例13人被问责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公款旅游问题。
统计显示,在所有通报中,总计有10起公款旅游案例,13人被问责。
2015年7月11日至20日,山西省晋城市高平一中组织52名教师借赴华东师范大学培训之机,去苏州、无锡、上海、杭州四地旅游,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食宿费用。高平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赵春明对公款旅游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015年9月16日,经晋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春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8月,经北京市密云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密云县北庄镇苇子峪村党支部书记张印春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4月21日至26日,苇子峪村张印春等36人赴云南公款旅游,其间无工作考察活动,共计花费人民币13.7万元。□ 记者 陈 磊 □ 实习生 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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