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探索“群众推优”入党工作机制
党建网
 
09-06 09:34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益阳市探索建立“群众推优”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并在全市推行。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两个环节中,把发展党员“关口”前移,入党先过群众关,把发展党员的提名权、监督权交给群众,打牢发展党员的群众基础,从源头上保证了发展党员质量。2014年全市有17.4万余群众代表参加了推优,共推出优秀积极分子人选8349名,推出优秀发展对象2236名,发展党员2700名,党员的结构和质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凡进必推”原则。即支部委员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必须经过“群众推优”程序,未经“群众推优”程序一律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二是“公开公平”原则。召开群众推优大会,必须公开推优对象条件、公开提问评议、群众独立写票、当场唱票、结果公示。三是“民主集中”原则。推优对象的确定,要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认真审核和讨论决定,推优结果要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规范四个程序。一是广泛征求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在推优大会前,党支部征求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户代表对推优对象候选人的意见,并且将意见进行收集整理,根据群众意见,支部确定推优候选人。二是召开群众推优大会。党支部根据会前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召集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户代表等,先介绍推优对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推优对象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党员群众对推优对象候选人提问和评议,然后进行差额投票表决。三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根据群众投票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审批权的上级党委备案。四是重点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的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在实践中磨练,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严把五个关口。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党支部对推优对象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刑满释放、劳教期满等人员严格把关,慎重推荐。对经审核不宜列入推荐对象的,及早做好问题反馈和思想沟通工作。二是把好推优程序关。群众推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由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严格按照四个程序操作,最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三是把好对象公示关。通过群众推优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其结果无异议后进行下一个程序的操作。四是把好资料填写关。党委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入党的程序以及资料的填写一一讲解说明,对以往在资料填写方面错误出现多的地方重点解释,资料填写要求比以往更为严格与规范。五是把好党委审查关。组织办公室将各支部的情况汇总后,党委召开专门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具体由包片领导介绍联系点的基本情况。对没有经过群众推优程序的一律不予发展;没有经过差额票决或者赞成票不集中的一律不予发展;推优对象没有到现场的一律不予发展。(刘自力 作者单位:湖南益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