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瘾君子为筹毒资再度行窃
红网
 
11-03 15:16

红网新田11月3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11月3日,曾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被判拘役5个月的新田男子刘某,在刑满释放后为筹毒资又盗窃摩托车,被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0岁的刘某系无业人员,多年前开始吸食毒品,无钱购买毒品便实施盗窃,因盗窃于2014年11月被判刑,2015年初刑满释放后继续吸毒。6月11日凌晨,身无分文的刘某想偷台摩托车,换点钱买毒品吸食。在新田县城一番转悠后,刘某窜至某医院停车场,看见一辆红色男式摩托车,走近一看,摩托车竟然没有锁大锁。见四周无人,刘某便用随身携带的剪刀等工具,将摩托车发动后盗走。随后,刘某将偷来的摩托车开到郴州市嘉禾县,以700元的价格销赃,所得赃款用于吸毒等开销。

新田警方接失主报案后,经过侦察布控,于7月20日将刘某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查清刘某全部涉案犯罪事实后,报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11月3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