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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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怀化站10月30日讯 “希望你们能够妥善用好这笔救助款,缓解家庭生活困难,改善家庭生活,也衷心祝愿你们身体健康。”10月28日,怀化洪江市检察院检察长毛晖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承其等领导一起来到沅河镇沅河村刑事被害人杨某家中,将1万元救助金送到其手上。

据了解,被害人系杨某的儿子,因被告人胡某因前妻与其离婚要与杨某的儿子结婚,胡某于1999年将杨某的儿子残忍杀害,后杨某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法院判决胡某赔偿18万元,但因胡某没有执行能力,致使杨某一家多年来未得到任何赔偿,杨某与妻子年事已高,并无其他生活来源,沉重的打击令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洪江市检察院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积极帮助杨某一家渡过难关。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为其申请了救助金。

当天,毛晖检察长与杨某进行了亲切交谈,了解其生活近况和家庭情况,并告诉他,司法救助是党、政府和检察机关为了帮助他渡过难关进行的一种救助,相信在检察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的关心爱护下,一定能渡过难关,还叮嘱杨某要保重身体,好好生活。“感谢检察院和政府对我的关怀关心,你们不仅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照顾。”杨某接过救助金后感激地说道。

洪江市检察院近年来十分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针对部分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导致家庭困难,生活窘迫的情况,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马莹莹、易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