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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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1:43

雨湖区委常委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

红网雨湖站讯 (记者 谢岳峰) 10月29日,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常委会围绕“严以用权”主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研讨学习。雨湖区委书记刘永珍主持会议,她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攻坚克难,深入一线,把权力用在促进发展上;要做到心中有民,联系群众,把权力用在改善民生上;要率先垂范,敢于负责,把权力用在从严治党上;要讲究方法,从严要求,把权力用在依法治区上。

区委副书记、区长何锋,区委副书记陈爱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柳军辉,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周复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波,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颜炬,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唐世荣以及区委其他县级干部、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区委党校校长参加研讨学习。

集中研讨学习前,刘永珍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深入学习“乐东经验”的通知》。会上,柳军辉、周复明、唐世荣等5位同志作为中心发言人作了研讨发言。随后,各与会同志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主题,分别结合各自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畅所欲言,坦诚交流,深入分析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和不足,研究整改方向和举措。大家发言时,不时互相插话,及时交流各自看法和观点,现场气氛浓厚热烈。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严以用权”是公职人员的基本操守,领导干部的岗位是人民信任所付予,要始终对权力心存“敬畏之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依规守法,服务大局,让权力回归本质,让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刘永珍联系自己的学习体会、思想实际、工作感悟作了交流发言。她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讲实情,守规律,用准权,做出科学的决策,树立德才兼备的正确用人导向,按照雨湖实际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象工程;要讲纪律,守规矩,用对权,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绝不能三心二意,打个人算盘,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讲作为,守规范,用实权,把权力用在实处,用出实效,勇于担当,为官有为,不当“太平官”,树立法律、法纪意识,做到依法执政。

刘永珍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攻坚克难,深入一线,把权力用在促进发展上,按照践行“三严三实”,攻坚克难作表率活动中的要求,与一线的干部群众战斗在一起。要做到心中有民,联系群众,把权力用在改善民生上,通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获得群众的认可,让群众更加拥有获得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率先垂范,敢于负责,把权力用在从严治党上,从严要求自身,增强行动与思想的自觉性,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克服做“老好人”思想;同时,要积极挖掘身边的正面典型,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反面典型。要讲究方法,从严要求,把权力用在依法治区上,规范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要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学习中引发的思考、明确的方向、汇聚的能量用在推动各项工作上、用在解决问题上、用在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上。

何锋认为,权力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执政为民及实现自身价值的一种展现,同时权力也是一面镜子,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要通过“严以用权”这面镜子体现、反射。要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做到权为民所用,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用权要为公,不能把国家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用权要为事业,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何锋强调,要以法律、制度、民主来保障规范用权的程序、方式、范围;“法不授权不可为”,要心存敬畏,自觉做到严以用权,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公平、公开、公正用权;权力与责任互为一体,要做到尽责用权,认真落实责任“清单”,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实现更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