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耒阳站讯 为更好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严惩虚假集资广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10月29日下午,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投资公司、媒体规范经营、广告发布座谈会。对注册地属耒阳地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中介公司、典当行、寄卖行、各类投资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七类民营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进行清理。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耒阳市支行、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及耒阳地区有代表性(工商注册并有实体门店)的16家相关投资公司和民间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此七类民营公司对应的主监管单位和主要经营业务范围。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中介公司由市金融办为主监管;典当行由市商务局为主监管;寄卖行由市公安局为主监管;投资公司由涉及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管;全市广告宣传由市工商局为主监管;P2P等互联网金融由人民银行耒阳市支行主监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提供担保服务;典当行主要业务范围为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小额借款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发放小额贷款;民间融资中介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民间资本投融资中介服务、民间资本投融资交易信息登记、民间资本投融资业务咨询、民间资本理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寄卖行主要业务范围为政策允许的寄卖;各类投资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P2P等互联网金融在我市暂未批准设立。此七类公司都不能吸收公众资金、都不能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发放贷款),都不能在媒体或社会上发布涉及金融类的广告宣传。
会上,各相关监管部门表示,将会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此七类公司的监管力度。工商局将对涉嫌非法广告进行严格核查审批,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核实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后方可发布。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诚信做事、合法合规经营,在政府批准的、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做生意。严禁非法集资,不准刊登集资融资广告。媒体机构也要肩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不得帮助企业发布任何诱惑性、煽动性的虚假广告。如果发布虚假和违规广告,工商局不但对该广告发布媒体机构进行追责,相关监管部门也将对发布企业进行处罚。
打非办表示,此次会议是次“打招呼”的会议,各监管部门要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告诫广大市民,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会议要求所有投资公司和民间媒体机构依法经营,并对自己企业正在进行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打非办将会于11月底到相关公司督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