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会同站10月28日讯(通讯员杨丽颖) 今天上午,会同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由它们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县国土局集中进行《宪法》考试。
据悉,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政府县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政府组成局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
对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重要举措和应具备的必要条件。会同人大组织有关人员考试《宪法》,目的是通过以考促学,引导领导干部逐步养成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更好推进“法治会同”建设,今后并将形成一项长期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