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精神,吉首市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吉首城区和市内各重点经济目标防护单位地域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特提醒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精神,吉首市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吉首城区和市内各重点经济目标防护单位地域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特提醒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