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耒阳站讯 近日,根据衡阳市《关于对抢救性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行单项费用结算的通知》(衡医险发〔2015〕5号)文件精神,我市居民医保启动了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凡在我市参加了2015、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脑瘫患儿:1.第一诊断为儿童脑性瘫痪;2.湖南省0—7岁脑瘫患儿初始康复评定得分低于189分,高于21分;3.生命体征稳定并无先天性心脏病或活动性肺结核等进行性传染疾病,均可以向我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耒阳市人民医院、耒阳市中医医院)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并报衡阳市医保中心备案后,即可享受门诊康复治疗总费用6500元/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救助对象在门诊康复治疗过程中合并其他躯体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结算,同时暂停享受脑瘫儿童门诊康复治疗待遇。
本次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将于2016年12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