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赫山站10月27日讯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市民政局及赫山区孤儿动态管理要求,近期,赫山区民政局对全区所有年满18周岁的孤儿材料逐份进行了查阅,对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必须要求其出具全日制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在读证明(证明上须有入学日期及毕业离校日期),对未能出具有效学校就读证明的、已经毕业或辍学离校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应在其满18周岁的次月停发基本生活费,继续攻读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的,不再发放基本生活费。
本次查阅共有55名孤儿超龄,其中继续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有25人,按照孤儿动态管理要求取消30人,并及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符合继续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材料进行了上传,对未能出具有效学校就读证明、已经毕业或辍学离校的孤儿提出减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