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城步站10月27日讯 (通讯员 杨沛焱)10月26日,从城步司法局获悉,该局日前按照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变更居住地的复函》关于“见人见档”的要求,将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及其社区矫正档案和有关法律文书当面送交鹿城区司法局。城步首例社区矫正人员跨省迁居成功。
李某,女,现年19岁,城步茅坪镇人,原在温州市嘉佳餐饮有限公司务工,因赌博罪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考验期自2015年8月7日至2016年8月6日。李某回城步司法局和茅坪司法所报到后,一直没找到合适工作,于是想重返温州务工,其原务工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愿继续聘用且愿承担监护和保证责任,根据李某的书面申请,城步司法局在书面征得鹿城区司法局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决定同意李某迁居,并按有关规定将李某及其社区矫正档案和有关法律文书送交鹿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