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10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徐菲菲)去年12月29日,株洲市正式获批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9月30日,株洲市召开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当前一项主要任务就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株洲市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明确,让城乡居民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权利,一起过上幸福生活。为此,株洲市正着手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和迁移办法,全面放开县及县以下城镇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市辖区的落户限制。此外,经商、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复退转军人、购房者的落户限制,以后都将逐步放开。
多年以来的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带来频繁的人口流动,地域界限已经明显打破。根据相关方案,未来长株潭三市间的迁移落户条件也将放宽。若任何一市的人口,只要在当地满足“两个稳定”“一个保险”的条件,即有稳定的工作、合法的住房(包括租赁住房)和城镇社会保险,即可在当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