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持毒涉犯罪 母亲临终未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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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6:13

红网蓝山站10月23日讯(通讯员 王兴华) “以后我再也不碰毒品了,母亲临终我却无法到场、无法尽孝,都是毒品惹的祸。”在庭上,被告人朱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朱某某与女友在其出租房内自制吸毒工具吸食冰毒,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经现场搜查、现场指认,被告人朱某某持有冰毒的称重结果为11.54克。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朱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正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为人非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持有毒品的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量则涉嫌刑事犯罪。毒品虽能让行为人一时痛快,但却让行为人一辈子悔恨,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了家庭的和睦团结,劝告大家远离毒品,勇敢的和毒品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