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
红网赫山站
 
10-23 15:06

红网赫山站10月23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赫山区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从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入手,通过量化考评、动态管理,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

分类量化考核积分,确保真实性。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适用于各村党支部的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根据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的不同,划分为三个类别,即:村支“两委”成员中的党员、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其他无职党员。对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不作积分要求,预备党员只参加积分活动,不参加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加分项目组成,因地制宜设定了15个扣分项目和10个加分项目,并根据具体内容确定相应分值。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给予积分奖励,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组织处理劝退(除名)的,终止积分。

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确保有效性。党员积分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加分按“个人申报、党小组核实(评议)、支部审定、集中公示 ”步骤进行;扣分按“党小组提出扣分建议、支委会初审、村党支部负责人与当事人谈话并听取陈述和申辩、调查核实、支委会研究确定”步骤进行。由各村党支部确定专人对每位农村党员建立积分台账,对自行申报的加分、扣分项目进行登记,每年6月下旬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全年累计积分,接受党内外监督。党员对年度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所属村党支部或上级党(工)委提出申诉,并由上级党(工)委作出最终裁定。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实效性。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村党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积分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村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村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不合格党员评定意见和处置决议,报上级党(工)委批准,实行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预备党员积分为70分以上的,可按期转正;积分为60-70分的,应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积分为6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