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韶山站讯 (记者 沈江)10月21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总结上阶段工作,根据新测评体系研究部署下阶段迎检工作。市领导向敏、段伟长、成小林、冯俊、崔旺、文雯、龙科、陈育才、庞向荣、刘科、周中秋、贺剑鹏、庞争科等出席。
中央文明办日前正式下发了2015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相较于2014版《测评体系》有较大调整和变化。测评内容包含理想信念、乡风文明、经济民生、社会环境建设等7大项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18条测评标准,并明确,新版《测评体系》适用于2015-2017年创建周期,内容保持稳定。新测评体系还加设附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测评方法有网上申报、实地考察(暗访)、问卷调查三种。分数构成中,满分由原来的106分调整为105分,其中“基本指标分”100分,“特色指标分”5分。2015年测评成绩占20%,2016年占30%,2017年占50%。
今年是我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首次迎接中央文明委检查。经过一年多的创建努力,我市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很大提升,但也存在城市管理痼疾仍在存在、市民素质提升较缓、旅游乱象屡禁不止等问题。为做好迎接工作,会议指出,要突出做好指标体系落实、创建氛围营造、测评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对照测评标准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会议对新《测评体系》调整情况进行了学习研究,并根据新测评体系,对各相关单位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明确了各测评项目的测评内容、标准、方法,以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市委副书记、市长段伟长在会上指出,要通过集中报道一批正面典型,在全市积极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以提升市民素质,养成良好习惯为创建工作核心,认真思考,破题研究,打造“文明人”;在工作中,要着力改进干部作风,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意识,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市委书记向敏强调,要坚定对创建工作的信心,拿出“不创建成功不罢休”的气势,创先争优,让韶山的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前列;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宣传,继续鼓劲,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在工作安排中,要细化任务,明确内容、时间、要求,积极开展摩托车、塑料用品、违法建筑、烟花鞭炮燃放“四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措施,严格奖惩,深入推动创建工作,在全市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