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田县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3家单位5个职位共9人。其中:新田县纪委监察局财会人员2名、办案人员2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3名、文秘1名,新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含9月30日出生),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地点设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新田县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也可在新田县政府网http://www.xt.gov.cn/或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tgov.cn下载,如实填写一式二份。
(2)所在单位意见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3)报考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和转任资格。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报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职位。
(二)笔试。笔试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5日上午,11月13日为准考证领取时间。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2:1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四)成绩合成与排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点。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位。
(五)体检和考察。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体检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讨论决定。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转任。拟选调人选在新田政府网和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工作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