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 9月16日,冷水滩工商分局杨家桥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黄泥井市场巡查时发现,店主刘某在其经营场所将高粱掺杂到花椒当中进行销售。工商部门在没收掺杂使假的花椒的同时,还对刘某进行了处罚。
因为高粱比花椒便宜得多,店主刘某便将高粱掺杂到花椒当中进行销售,售价为40元/斤,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至检查时,其店内正摆放有掺杂高粱的花椒。刘某已构成了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
工商部门考虑到刘某掺假掺杂的花椒卖出较少,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后果,并且在立案查处后主动配合调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具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刘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花椒,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