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10月22日讯(记者 陈华英)为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交通部起草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日前开始在交通部的网站和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同时向社会征求意见。10月20日,市交通局组织市运管处、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及出租车司机代表等,讨论以上两个征求意见稿。
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贤旗,安全运输科科长曾暨南,首先就两个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但其成本高、占资源多的劣势决定了必须优先发展公交,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周贤旗介绍,出租汽车方面,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俗称“专车”),满足不同需求。价格问题,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曾暨南介绍了两份征求意见稿中的亮点: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有大动作。《意见》提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权的使用管理,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办法》明确,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者,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相关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将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部门监管平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辆准入条件: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驾驶员准入条件为,满足驾驶经历、安全驾驶等方面条件,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保险,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专项资金。
接下来,参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出租车驾驶员李娟认为,“专车”既然是营运车辆就要有报废期限,这是为乘客安全着想。腾龙公司雷莉表示:“既然都是经营,就得平等。传统出租车要求是100%的新车,而预约‘专车’不是,这无法保证乘客安全。”恒通公司费玲提出:“‘专车’不能搞成黑车的保护伞。‘专车’几乎是无本经营,而出租车公司要交保险、税费,进行教育培训等,费用高,成本不对等。”她同时担心“专车”驾驶员在8小时外再来加班开车,乘客安全无保障。
新业态代表则站在不同的角度来发言。肖帆提出,要将网络预约出租车从非营运转为营运性质;网络预约出租车均是兼职,跑得少,不应实行8年报废。湖南嘀嗒电子商务公司胡刚明表示:“现有出租车满足不了市场,‘专车’不仅面对一般出行,还有商务用车、旅游用车等,应放开数量管控,由市场来调节,价格也由市场说了算。”
交警肖阳认为:“将‘专车’转为营运车要设准入门槛,车况、驾驶员资格必须严格把关;要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实行监管、教育培训;要公司化运作,提高抗风险能力。”市运管处客运所所长李群则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一些措辞、责任主体、数额等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