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南县站10月22日讯 10月20日,为规范公诉案件出庭工作,根据《益阳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听庭评议活动方案》的安排,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开评议庭”活动,对徐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开评议。市院公诉二科金石英科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院公诉骨干参加听庭评议活动。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徐某某当庭翻供,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和辩护律师的咄咄逼人,公诉人张茜有条理、有逻辑地分析犯罪构成,运用证据有力地反驳辩方观点,结合庭审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诉意见内容,有理有据地进行了指控和答辩,针对辩护律师的错误观点进行了驳斥。有效引导了旁听群众的情绪,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后,评议人员与南县院公诉科全体干警召开评议会议,对出庭情况作了简单的总结,之后,各位评议人员对庭审效果、公诉人各方面的表现作了点评,肯定了南县检察公诉工作和“公开评议庭”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要深刻认识司法改革的趋势,正确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更加重视庭前的证据审查工作,围绕案件焦点作好出庭应对准备,提高控制庭审主动性的能力。
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表示,要以“公开评议庭”活动为契机,狠抓执法办案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推进公诉工作向专业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充分有效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