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9项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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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1:18

(10月20日-21日,娄底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满意度测评)

红网娄底站讯(记者 杨志慧)10月20日-21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教育、规划、司法、审计、林业等9项专项工作开展评议。市委书记龚武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荐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政府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教育、经济和信息化、司法、规划、林业、审计、旅游外事侨务、统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9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会议听取了被评工作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议,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发表了意见。并就九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教育、经信、司法、林业、审计等5项工作为满意,规划、旅游、统计、安监等4项工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务实作为,各项工作都有长足进步。教育工作着力化解大班额,推动协调发展,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经信工作立足实情、着眼长远,稳步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司法工作以调处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服务为抓手,维护大局稳定;林业工作以实施绿化娄底四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推进绿化造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审计工作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方式,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此外,规划、旅游、统计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也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上述九项工作有成绩、有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民本意识和廉政意识有待加强。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准确判断形势、保持定力,要坚持深化改革、敢于担当,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监管意识,保障民生民利,着力打造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对评议过程中自查发现的问题、评议调查提出的问题、人大代表反映的意见,都要建立台账,逐项研究、逐项整改。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18个重点整改意见,市人民政府要专题研究、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并在6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举一反三推动全市工作新发展

进行满意度测评后,市委书记龚武生就专项评议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荐国作了表态发言。

龚武生指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这次评议会议准备十分充分,评议比较客观公正,体现了民主法治要求,开得十分成功,对于促进政府工作乃至全市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正确对待评议,着力加强整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政府工作及其部门工作关心支持的具体表现,更是对受评议部门的一种鞭策和促进,政府各部门的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正确对待。

龚武生强调,要举一反三,狠抓评议问题的整改,做到责任要落实、行动要迅速、措施要得力、督查要跟进,要以人大评议工作为契机,注重成果运用,不断提升评议工作的实效。各级人大机关、人大代表要站在全市工作大局的角度,进一步探索、总结和完善监督方式,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狠抓评议整改提高政府工作满意度

李荐国表示,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政府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政府及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带着感情和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这次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实实在在,客观反映了9个单位的工作实际。对意见和建议,被评单位要冷静分析、理性思考,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少从客观上找借口,要把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难得机会,立足于作风上的“整”,着眼于工作中的“改”,认真研究措施,真正把评议整改意见落实到措施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李荐国还具体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要求各被评单位态度必须坚决、行动必须迅速,要明确时间节点,真正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保证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有胜、赵应良、刘宏业、颜桂兰、龚彧、陈明华、杨金含,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跃进出席。市领导周纯良、谢志雄、刘益丈、甘跃华、石超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新平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