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
红网郴州站
 
10-21 11:46

红网郴州站10月21日讯 (通讯员 袁亮)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力度,为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拔除“毒瘤”。

据悉,今后,市人社局将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及移送工作联系机制,合力应对和处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社基金监管部门负责案件移送,公安经侦部门则负责案件查处。人社部门移送案件时,要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调查报告、涉案有关书证和物证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移送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受理后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并在决定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