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通报8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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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1

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关于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5年10月20日)

今年以来,永州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现将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远县棉花坪瑶族乡党委原书记余标红贪污、插手工程建设、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余标红在任棉花坪瑶族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9597.09元;违规插手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及其附属工程建设;违反财经纪律,对该乡人民政府违规将茶叶种植奖补资金247300元和套取的道路维修项目资金196143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负有直接责任。同时,余标红还存在工作失职、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5年8月,宁远县纪委研究决定,并报宁远县委同意,给予余标红开除党籍处分。

二、江永县桃川镇朱塘铺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灵多贪污惠民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李灵多在任朱塘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村民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扶贫补助资金39900元。2014年,在江永县纪委开展强农惠家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清理整顿过程中,李灵多将贪污款项全部退还给相关村民。2015年5月,江永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灵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双牌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原工作人员黄薇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问题。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黄薇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抽取结账发票、伪造医保补偿单据、重复报账等方式,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154284元。2015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贪污罪判处黄薇有期徒刑五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2015年6月,双牌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并报双牌县人民政府同意,给予黄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四、新田县龙泉镇田家岭村党支部书记胡文波、村委会主任文锦厚违规出借集体征地款问题。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胡文波、文锦厚违反财经纪律,将田家岭村122.6171万元集体征地款私存于文锦厚的个人账户,并擅自将其中120万元借给某公司用于资金周转。2014年11月,该公司向该村偿还了全部借款及利息。2015年8月,新田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文波、文锦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宁远县太平镇上谢家村村干部违规收取低保户资料复印费问题。2014年,上谢家村村干部按20元/户的标准违规收取69名低保户资料复印费1380元,用于请人填写办理低保手续所需的表格及资料复印,该村党支部书记谢金生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1月,宁远县太平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谢金生上谢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六、道县月岩林场铜狮井村党支部、村委会套取工程款、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4年4月,铜狮井村党支部、村委会虚开发票套取该村自来水设施抢修工程款17620元,用于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和招待费等开支,该村党支部书记蒋然财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2月,道县月岩林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蒋然财党内警告处分。

七、金洞管理区凤凰乡大湾村党支部书记邓陆发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5年6月,在发展大湾村秘书周斌为预备党员过程中,邓陆发没有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擅自虚造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报凤凰乡党委审核,导致周斌被违规发展为预备党员。2015年9月,凤凰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陆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乡党委副书记王美奇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周斌预备党员资格。

八、零陵区黄田铺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彭明芳、秦伟军、蒋建军、卿咏华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5年5月13日,彭明芳、秦伟军、蒋建军、卿咏华在为黄田铺镇邓家冲村村民蒋某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接受蒋某邀请到其家中吃中餐。席间,彭明芳、秦伟军、蒋建军违规中餐饮酒。2015年5月,零陵区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彭明芳、秦伟军、蒋建军、卿咏华警告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各级党委(党组)要从人心向背的高度,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切入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对顶风违纪者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