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曲幽谷景区一业主主动拆除其违章建筑
红网绥宁站
 
10-20 14:38

红网绥宁站10月20日讯  10月19日上午,德茗庄业主陆某主动拆除了其位于曲幽谷景区塘口地段的违章建筑,以实际行动维护景区建设秩序。据悉,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的第四十条第三款及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下一步,县人民政府还将加强拆违控违力度,加强巡查,对违章建筑绝不手软,进一步净化景区环境。(孙芳华 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