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 (记者 李茁)10月19日起,县纪委严格落实郴州市纪委发布的“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务活动禁酒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一律禁酒。
根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早午餐一律不准饮用各种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品;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用各种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品,参与非公务活动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健康用餐,不酗酒、不醉酒,不带头喝酒、劝酒;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上各种酒类及含有酒精的饮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一律不得购置和核报各种酒类费用。对违反规定的,县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悉,早在2009年6月8日,县委、县政府就下文在全省率先推行“禁酒令”,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早午餐,一律不准饮用各种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品,违者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相应组织纪律处理。现在,早午餐不喝酒已成为宜章县干部的自觉行动,更成为一条“铁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