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耒阳报讯 近日,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37位农民工追回欠3年之久的20余万元工资,受到群众的好评。
据了解,2011年3月份-2012年6月份期间,耒阳市东湖圩乡大宏煤矿与内部股东签订了《承包协议》,约定承包人自负盈亏、自付工资待遇,但因在此期间赶上省内煤炭资源整合等多种特殊情况,未支付唐永忠等37位农民工的工资,诸上农民工遂开启了长期维权之路,但一直未果。
2015年1月28日,唐永忠等37位农民工向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支持追讨报酬纠纷一案。经研究决定指派我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追讨报酬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经验的伍丽娟律师承担该案件。通过律师调查取证、代写诉讼文书、出庭支持诉讼等法律援助,于2015年8月份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唐永忠等37位农民工诉耒阳市东湖圩乡大宏煤矿欠薪一案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