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费试点的通知》(后称《通知》),鼓励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并适当调整这些企业的缴费比例。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待收到相关文件后会跟进执行。
《通知》要求,对湖南省境内的产业园区企业和5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凡吸纳城乡居民就业(含非全日制用工)“4050”(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大龄人员比重在15%以上,经审批同意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通知》同时规定,企业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按比例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对符合试点范围和条件参加产业园区整体打捆的企业(由于部分企业规模小,达不到申请要求,可跟同一园区的其他企业共同申请),第一年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0.5%,逐步过渡到规定的统一缴费费率20%。因实行费率过渡试点减少的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从市社保处了解到,目前还未收到相关文件,待收到后会根据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相关政策】
企业接纳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低至12%
符合条件的单位赶紧申报吧
市社保处介绍,我市目前已启动“企业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和园区、创业基地申请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申请通过的企业,最高可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低至12%的优惠。但目前申报的园区和企业还很少,相关单位可积极申报。
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接到少数企业申报“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但通过的企业不到十家,而园区则几乎没有申报。
该负责人表示,企业享受优惠费率,并不影响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有意申请的企业和园区、创业基地,即日起可访问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zzldbz.gov.cn/) 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或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级人社部门、市人社局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科(电话:28681555)咨询,了解详细政策。(记者 戴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