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团结报
 
10-19 09:46

团结报10月19日讯  10月10日,笔者从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州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精神。该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州对原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记者 谭必文 通讯员 李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