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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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5:46

红网新晃站10月16日讯 (杨晓琼) 14日,新晃县委副书记、县长陆志前在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安全生产、法制工作、奖励工作、教育系统安保工作、提高财政统发人员民族补贴发放标准及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工作。

会议首先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二要继续开展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等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三要做好年终迎检工作,加强协调。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常年检查执法督导巡视组工作方案》及相关事项。

会议原则通过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新晃侗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合同管理细则》、《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等,并审议通过了对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筹建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就教育系统安保工作,会议同意采取向保安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先为我县中心完小和中学配备校园专职保安,并为我县各校配足执勤防护器械。关于校园安保工作,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和管理,执行好校车、门卫、食堂等的管理制度,要强化力量,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园安保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汇报,并审议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