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 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新政出台后,江永县国税局多项措施落实车购税减征工作,23户车主享受了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
新政出台后,江永县国税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在税企QQ群、微信群、电子公告栏、和办税服务厅展开了宣传,联合汽车经销商 开展短信推送,开设车购税优惠政策宣传窗口,就减税范围、优惠期限、办税流程等方面进行现场辅导,使车购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发挥导税员的作用,由导税员对车购税办理资料进行审核,提升办税速度,简化办税流程。截至10月12日,有23户车主享受了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减免税款 74071.37元。(通讯员 谭宏福 李洁 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