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彻查“洗白莲”违法行为
红网湘潭县站
 
10-15 11:58

执法队伍正在检查白莲质量。

在地下仓库查缴的双氧水(过氧化氢)。

我县企业生产的优质磨皮莲。

红网湘潭县站10月14日讯(记者 莫锦文 通讯员 赵媛)10月13日,副县长陈卫兵,县政协副主席、卫生局长刘新玉率县卫生局、县食安委、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花石镇派出所执法人员前往花石镇进行突击检查,彻查“洗白莲”违法行为。

“洗白莲”就是将红莲放在大缸里,再用工业氢氧化钠和双氧水(过氧化氢)进行勾兑搅拌,将莲子上面淡淡的一层粉色皮去掉从而洗白的过程。“洗白莲”使用的大多是已经霉变的劣质莲子,再通过加入化学药水清洗加工,就变成了白净光鲜的白莲。人们一旦食用了双氧水和氢氧化钠加工的白莲,会对消化道黏膜产生损害,严重的甚至可能致癌。根据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具体条例,“洗白莲”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此次突击行动共抽查了花石镇三个莲子加工作坊,并未发现有正在加工制作“洗白莲”的痕迹。但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三令五申之下,仍然有一个作坊未将许久以前加工好的“洗白莲”进行销毁处理,甚至还有大量的双氧水(过氧化氢)存放在地下仓库。经执法人员调查统计,在此处加工窝点共查处销毁25kg/桶的双氧水(过氧化氢)共77桶,成品“洗白莲”29包,共854.82kg。

“做食品要凭良心,‘洗白莲’对人体伤害巨大,这种行为是严令禁止的!”副县长陈卫兵对涉嫌“洗白莲”的作坊老板进行了严厉教育,并要求质监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陈卫兵强调,湘莲品牌不能因为个别害群之马影响整体信誉,如有此类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自洗白莲事件曝光以后,我县迅速行动,召开部署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三个月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经营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加大举报奖励的力度;下一步,湘潭县将建立长效机制,质检、工商、公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全县的食品加工领域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老百姓的食品安全,为湘潭县湘莲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