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拟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团结报
 
10-15 09:36

团结报10月15日讯  10月14日,吉首市物价局召开专题听证会,就调整吉首城区供水价格和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吉首城区现行供水分三类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0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05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7.905元/吨。三类水价均含水资源费和价格基金。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要求、推进供水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及自来水成本上涨等因素,吉首地区供水价格拟于今年底前实施改革。此次水价改革主要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3元/吨(第一阶梯),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及合表用户用水价格调整为2.6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3.38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8.8元/吨。(以上均含水资源费和价格基金)同时,适当调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现行的平均0.80元/吨,调整为平均1.00元/吨,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仍由自来水公司价外代收。

二是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四口之内家庭,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5吨/月,水价为2.3元/吨;第二阶梯用水量16—25吨/月,水价为3.38元/吨;第三阶梯月用水量在26吨以上,水价为6.635元/吨。(以上均含水资源费和价格基金)家庭常住人口突破4人的,可向该市供水公司申报,按超过人数每人每月4吨,相应增加各阶梯水量基数。同时,对低保户家庭继续执行每户每月减免5吨水费政策不变。

听证会上,20余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围绕该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及市民关注的提高水质、安全用水、优化服务等方面畅所欲言。会后,该市物价局正认真整理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决策,确保今年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记者 杨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