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基层法庭“直接立案”提高审理效率
红网郴州站
 
10-15 09:22

红网郴州站10月15日讯 (记者 陈庆林 通讯员 谭华)“承办法官是否公平公正、尽职尽责?你对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案款是否已经到位?”10月8日,宜章法院副院长李元斌例行对其分管业务庭的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跟踪问效。此次,接受电话回访的是一位运输个体户黄洋。

“从立案到开庭、到拿到判决、到最后拿到案款,也就是2个多月时间,他们做事真的又好又快!”说起自己半年前的案子,黄洋颇为欣慰。

原来,黄洋在湘潭从事汽车运输业,与老友李辉因竞争关系而失和。2015年5月,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黄洋被李辉挥拳击伤,导致脑震荡、头皮挫伤并头皮血肿、左耳外伤性耳鸣。当日,原告黄洋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因双方就赔偿数额经派出所调解未果,黄洋向法院起诉维权。

黄洋是享受宜章法院率先推进基层法庭改革成果中的一员。宜章法院在“四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大胆探索创新,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法庭试行”号召,法庭改革先行一步,在辖区内的四个基层法庭率先实行法庭立案,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庭直接受理案件机制,实现基层法庭辖区案件“直接受理、直接立案、直接分案、直接登录”;率先推行“庭长签发文书制度”,主管副院长不再审核,用“审理者裁判‘倒逼’裁判者负责”,全面确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率先实行类案类审,按照“区分地域、分类管辖、审有所专、类案类审”的原则,着力化解“同案不同判”、“一院数判”的问题。基层法庭针对辖区内案件多发类型,组建至少1个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审判合议庭,并赋予主审法官相对完整审判权,分管副院长“查”、“评”、“审”等举措同步推进,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质增效。

一系列改革措施让宜章县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据介绍,实行基层法庭直接立案后,立案审批时间由改革前的每件平均2.6天下降到了0.8天,案件送达时间缩短了11天;每个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改革前的77天下降到63天;案件审理质量明显提升,息诉率由改革前的89.6%上升到91.2%,发改率从1.21%下降到0.92%,涉诉信访率从2.1 %下降到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