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惹纠纷 男子砍伤他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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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40

红网洪江市站10月14日讯(通讯员 胡娟) 日前,洪江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肖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5月3日,被告人肖某因在赌博时与李某发生矛盾,遂扬言要找李某麻烦。李某便叫来其亲戚熊某到安江镇一街酱油厂附近找肖某说理,后因双方产生争执而引发口角。肖某便打电话叫来多人一起对熊某进行殴打,其中被告人肖某持刀将熊某身上多处砍伤。经司法鉴定,熊某左腕关节活动功能障碍,已构成重伤二级;左手指挛缩畸形,构成重伤二级;损伤致面部遗留瘢痕长度5cm,构成轻伤二级;左尺骨、右尺桡骨粉碎性骨折,双上肢皮肤瘢痕长度累计达55cm,分别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肖某与被害人熊某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1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熊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肖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在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肖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调查评估意见,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