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韶山站讯 近日,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同意,并报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韶山正式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培育期限为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这标志着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将迈入新的台阶。
韶山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后,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创造、转化、运用、保护和服务工作,专利创造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专利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韶山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后,韶山将按照《韶山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示范培育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