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常德查处违规问题131个 处分96人
湖南日报
 
10-13 11:20

湖南日报10月13日报道 “常德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旺国、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镇才因公款旅游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截至目前,常德市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3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人。

10月12日,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四风”是一场持久战,问题不纠正、不止步、不处理,坚决不放过。

交叉检查,打破执纪监督“情面网”

“请你对这几张发票作出解释。”9月9日,面对市纪委检查组的问询,安乡县招商局副局长李永红支支吾吾、手心冒汗。

“这是‘港洽周’期间,为项目签约给企业老板买正装衣服的开支。”李永红解释说。经安乡县纪委核实,虽然李永红的解释属实,但也违反了有关规定。9月22日,李永红被诫勉谈话。

“交叉检查避免了作风检查中的人情羁绊与权力干扰,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李挚介绍,县(市区)纪委的同志过去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容易碰到朋友或同事,有可能拉不下情面,导致监督不力。今年5月,常德市纪委在全市展开纠“四风”交叉检查行动。目前已形成了由市纪委统一部署、问题统一交办、处理统一标准的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除了重要节点外,每个季度都将集中开展一次交叉检查。

该市明确交叉检查“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准陪同”的纪律要求,先后3次对各县区市进行了明察暗访,共核查部门单位180多个,查阅涉嫌公款吃喝发票1100多张,检查各类酒店、农家乐、度假村130多家、大型商场、超市15个,发现问题47起,处理处分63人。

建章立制,整治“四风”顽疾

“双休日接待不应该接待的客人,虽然花钱只有几百元,但这是典型的顶风违纪,必须纠正”。9月21日,汉寿县纪委向常德市纪委汇报查处县建设局安监站违规接待某建筑公司客人问题的处理意见时,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提出上述明确要求。9月23日,汉寿县纪委对该县安监站副站长、站长和建设局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纪律审查。

“发放这些奖金,我们是违规违纪了。但以前一直是这么办的。以后,我们不会再发了。已发了的资金,就不要退了吧?”8月3日,桃源县某乡镇负责人向检查组负责人解释道。

“这是规矩问题,奖金退不退,纪律说了算!” 面对说情,常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义正词严。9月20日,单位主要负责人、财政所长等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5万多元奖励补贴被全额收缴。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一些容易出现反复的“四风”顽疾,该市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的“笼子”,针对整治奢侈浪费、履职不廉等“隐形歪风”问题,出台了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公车管理等13个工作制度规定,让党员干部充分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对违反规定踩“红线”、 闯“雷区”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共发现“四风”问题线索32条

“纠正‘四风’,要发扬‘常德会战’精神,坚决防止‘上紧下松’、‘冷热不均’的歪风出现。”9月18日,常德市委书记王群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提出,要以“碧血丹心”的忠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精神,将省纪委的“十条禁令”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9月21日,针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督查工作,市纪委作出了“五个一律”的新要求,即:对中央纪委、省纪委文件精神未组织宣传学习,或未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活动的,一律视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上报的,一律追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省纪委“十条禁令”的问题,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一律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违规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0月3日,桃源县纪委与县工商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赴县平安旅行社进行抽查,发现一张疑似公款旅游的发票——桃源供电公司于今年9月8日至14日组织32名职工到山西太原、五台山、平遥等地旅游,花费82010元。

“这是典型的公款旅游。”10月8日,市纪委将此问题线索交给了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纪委,要求迅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国庆假期,常德市纪委共发现“四风”问题线索32条,正在纪律审查之中。通讯员 邹太平刘敬平 记者乔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