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男子“以毒会友” 获刑6个月罚金3000元
红网
 
10-10 12:01

红网桂东10月10日讯(通讯员 陈应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面对“毒友”的来访,罗某表现出了十分的热情,除了提供吸毒工具、容留“毒友”在家里吸毒之外,自己也与毒友一起吸食毒品。10月9日,罗某因犯容留吸毒罪被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查,8月4日、5日,周某连续二次自带“冰毒”来到罗某家中,在其房间内用事先制作好的吸毒工具与罗某一起吸食“冰毒”。8月6日,黄某来到罗某家中,在罗某房间内看到有吸食剩下的“冰毒”,黄某用房间内的吸毒工具吸食“冰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在明知周某、黄某来意的情况下,为周某、黄某吸食毒品提供自己的住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罗某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9月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有前科,酌定从重处罚。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