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推行“有错无为”问责理念
岳阳日报
 
10-09 09:23

岳阳日报讯接处警中,民警如果拒绝、推诿、拖延出警,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处分。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公安工作民意导向和“有错无为”问责理念,增强民警责任意识,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我市公安机关将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调查工作‘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重点对民警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惩处。

据悉,根据这条暂行办法规定,在接处警中,拒绝、推诿、拖延出警的,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以及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民警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