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县站讯为确保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交通环境。近日,县交警队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校车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查看校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并就校车反光标识、轮胎、安全带、灭火器、安全出口和安全手锤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交警积极督促校车驾驶员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自觉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保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有个别接送学生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打开安全警示灯,其次是车辆内的灭火器经久不用导致压力减小或漏气,存在安全隐患。当天检查没有发现超载现象。
对于发现的问题,县交警大队要求校车驾驶员按照校车管理条例限期改正。同时呼吁,校车安全行驶关乎学生生命安全,以及诸多家庭的幸福安宁,各学校应该把校车安全问题重视起来,把校车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