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阳站9月30日讯 9月30日上午,长春经开区协同相关部门,对金水阳光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3栋残值房实施拆除。
金水阳光项目是资阳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依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该项目区内拆迁户卜某、郭某、刘某分别于2014年3月5日、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5日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根据协议要求,被拆迁户在协议签订后10天内腾空房屋,但其一直未予腾空,严重影响了金水阳光项目征拆进度。
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2011]11号文件精神“已按收购价补偿了的房屋残值归政府所有”等相关规定,为加快推进金水阳光项目建设,长春经开区协同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