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洪江市站9月29日讯 (通讯员 胡国东)近日,洪江市森林公安局查破一起“超采伐证规定的数量采伐林木”的滥伐林木案件。
月前,有人匿名举报唐某、唐某某、杨某某等三人在湾溪乡横溪坳村“碧水洞”山场滥伐林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经多方调查取证,案件现已查明。2015年6月,唐某、唐某某、杨某某三人均明知他们合伙购买的湾溪乡横溪坳村“碧水洞”山场约有杉木出材量50立方米,在只办理了一张立木材积12立方米(即出材量8立方米)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一张立木材积14立方米(即出材量9立方米)非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砍树工人采伐该山场的林木两天。
经鉴定,超出采伐证规定的数量采伐杉木立木材积8.083立方米,出材量5.154立方米,属滥伐林木。市森林公安局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对该三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该三名违法行为人在受到处罚后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后悔,并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森林民警提醒: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超出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同样按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果谁采伐林木时,超出采伐证规定的数量达到刑事案件标准(湖南省标准:立木材积15立方米),就会涉嫌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