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2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定"规定
株洲日报
 
09-29 10:00

株洲日报9月29日讯继公布“三清单一目录”之后,株洲市推进政务公开又有大动作。至9月28日,株洲市已公布22个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

今年3月,株洲市启动新一轮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次公布的政府工作部门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即“三定”)规定的第一项内容就是职能转变,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紧随其后。

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三定”规定中,职能转变包括行政审批事项、整合的职责、增加的职责3项。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承担的有关行政职能被划入市政府办,市政府办也增加了负责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的有关职责。市政府办下设文电科、会议科、综合科、发展财经科、督查室、政务公开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等21个科室,原有的一科至九科被更名或调整。

此次公布“三定”规定的还有市林业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计局、民政局、统计局、环保局、安监局、财政局、商务和粮食局、人社局、教育局、水务局、人防办、发改委、科技局、旅游外事侨务局、法制办、卫计委、规划局、经信委20个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国资委。

据悉,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职能转变工作将在3至5年内完成。其他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也将陆续公布,市民可登录株洲政府门户网查看相关文件的电子版。“三定”规定由市编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